招租公告

2022年06月23日

关于花城汇中区商铺公开招租相关工作的请示

(中区161、109、110、115、116、118、177铺)

 

公司领导:

为抓紧推进花城汇物业的招商工作,根据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,现拟对花城汇中区161、109、110、115、116、118、177铺(计租面积681.79平方米)进行对外公开招租,本次意向招租业态仅限于办公,属于非传统业态。根据评估报告底价为首年月租金 95元/.月(详见附件1),本次拟出租租金价格均高于评估底价。

具体如下:

商务条件

序号

商铺

租赁期限(月)

首年月租金

(元/.月)

首租装修期

租金年

递增率

物管费标准

(元/.月)

备注

1

花城汇中区 161、109、110、115、116、118、177铺

≦12

由意向承租人根据市场自行报价,原则上中选价格不低于招租单位评估底价,本次拟出租价格为95元/㎡.月。该招租底价已高于评估价

/

/

60(物业管理费包含增值税款)该物管费底价已高于评估价

 

 

意向出租业态为:办公

二、工作建议

(一)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代理组织竞投工作

根据《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<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穗国资监管[2019]2号),本次招租以公开招租为原则,租赁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(建筑面积),在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发布出租信息,我司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签订委托协议,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相关竞投招选工作。

(二)费用支付

按照《广州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》,本次委托事项的服务费(含产权交易服务费和筹划服务费),向交易方收取相当于首年租金成交价格的1%交易服务费,由中选承租方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。

妥否,请批示。

 

附件:1. 评估报告(非传统业态)

2. 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申请书(国企出租类)

3. 关于有权处置物业情况的说明

4. 审查意见

5.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

6. 商铺租赁合同(模板)

 

 

招商营运部

2022年6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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